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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种意义上必须承认
我们永远都不能证明在我们自身之外
和我们经验之外的那些事物的存在
世界是由我自己、我的思想
感情和感觉所组成的
其余一切都纯属玄想
—罗素
在我们的思维中,有很多观点是深深植根于人类心中的,不需经过思索与逻辑验证就可相信的,即所谓本能的信仰。时间、空间、因果,物理世界等的存在等都是这类概念。诚然,这类信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如果不天然地相信着它们,我们甚至无法与人正常交流。
但是,越是理所当然的信念,我们越要保持警惕。如果一个信念你毫无来由地深信着,没有逻辑链,也没有因果性,无法进行溯源,那么你就必须审视这个信念的可靠性。这并非是阴谋论的幻想,对深信不疑的信念进行批判与检验,是获得智慧的一个可靠途径。
那么我们就可以对我们的思维追问一个问题: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吗?
从小接受马列唯物主义熏陶的我们,对于这个问题可谓是嗤之以鼻。虽然我们偶尔也会有“缸中之脑”之类的疑惑,但是也仅仅只是调侃式的怀疑,现实的真实性深刻得让我们无法对这些怀疑产生信念感。
“如果这个世界不真实,不存在,那我看到的,摸到的,闻到的是什么?”这是一句比较经常能听到的诘问,但是如果只能思考到这一层,说明你的思维被现实桎梏得太久,以至于混淆了“感觉到”跟“真实存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有这样的经验,我相信我此刻正坐在椅子上,面前有一张桌子,音箱里正放着音乐,我扭头望向窗外,可以看到阳光、树叶,甚至我可以从它们的摆动中推测出外面有风,我相信太阳距离地球大概9300万公里,而地球自转一周就是一天,产生了白天与黑夜。
我相信另外一个正常的人走进我的房间,坐在我的位置上,他也可以像我一样,碰触到椅子,看到桌子,听到音乐……并且我相信,他跟我所碰触到的,是同一个椅子,听到的是同一段音乐,所有感觉都是类似的。这一切都是如此地自然,如同相信我们自身的存在一般,坚定地相信着这一切,以至于几乎没有任何引起我们怀疑的部分。
在上面所讲的这个例子中,我们有着这样一个信念,我们之所以能看到、听到、触摸到,是因为我们相信真的存在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段音乐……在这个语境下,我们所“感觉到的”跟“真实存在的”,这两个概念是划等号的,即我感受到的就是真实的存在。
但是,如果我们深思一下,再仔细地加以观察,就会发现这一切看起来非常真确的事物,其实充满了种种显明的矛盾,以至于当我们开始对其进行思考时,就发现无法再忽视这些矛盾而坚定地相信感觉了。
为了阐明这些矛盾,让我们先把注意力放到面前这张桌子上,它看起来是长方形的,棕色,在灯光下会反光的,闻起来有一股味道,摸着有点冷,表面是光滑的,用手指敲击时会发出木头的响声。任何人只要如我一般去感受它,便会认同以上的这段描述,看起来好像这一切都很正常。
但是如果我们想要获得更准确的描述的话,矛盾就产生了,我觉得这个棕色是偏向浅棕,另外一个人觉得是棕红,我闻起来像轻微的木漆味,他觉得是浓重的铁锈味,甚至当我们站在不同的方位观察时,桌子上的反光还因此出现了不同大小的白色光斑,桌子的颜色也在不断地变化。可见,假如有几个人同时在看这张桌子的话,便不会有两个人看到的颜色分布恰好是相同的,因为没有两个人同时站在同一个观察点看到桌子,而观察点的一点轻微的改变都会影响光线的反射,进而影响每个人对于桌子的观感。
在这里,我们已经明显地察觉到,“感受到的”跟“真实存在的”产生矛盾了,即每个人站在不同的方位,都能感受到的不同的颜色,哪个才是桌子真实存在的颜色?答案是很显然的,并没有一种颜色是桌子本身固有的颜色,因为我们没有一种标准,可以去衡量在哪个光线下,哪个观察点上的感觉是最真实的,甚至再极端一些,色盲或者戴墨镜的人,看到的颜色更是不同,而在黑暗中,甚至完全没有了颜色。
所以我们可以很明确地下个定义:颜色并不是桌子所固有的东西,而是某种依赖于桌子,观察者以及光线投射到桌子的方式这三者共同决定的东西。我们“感受到的”,并不是“真实存在的”,颜色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
可能有一些人看到这里会有一些疑惑了,不对啊,我们对颜色是有客观定义的,赤橙黄绿青蓝紫,每个人都能在脑海中想象出它们各自不同的颜色。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颜色,指的只是在通常的光线条件下(比如阳光),对于正常观察者所呈现出来的似乎具有的那种色彩而已。并不是真实地反应了颜色的本质。但是我们同样也无法去衡量,为什么颜色只有在阳光下才是真实的,而不是灯光下,甚至夜晚的时候。
再者,假设我们已经明确了就以阳光下的颜色作为客观的颜色,但是就这客观的颜色而言,对于不同的生物来说,呈现也是大相径庭的。
比如鲨鱼的眼睛是没有色彩的,只有黑白
而蛇的眼睛更是只由红外线的明暗组成
另外,狗是红绿色盲,猫也只能分辨出几种颜色而已,既然这么多动物对颜色的感觉与人类的相差如何之大。那么我们或许可以做个假设,假设现在是鲨鱼统治了地球,而人类则作为一种普通动物存在,那是否这个世界,就是由鲨鱼定义的,没有色彩斑澜,而只有黑白的世界。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反过来也一样,颜色只是人类这个“万物之灵”定义出来的一种说法而已。但如果要说人类的视觉经验反应了世界的本质,人眼看到的世界就是真实的,而其他动物的不是。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自大狂妄的臆想。
以上的论证针对的是视觉,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触觉,当我们触摸到桌子的时,我们感觉到桌子很坚硬,便觉得坚硬也跟颜色一样,是桌子本身具有的特质之一。但是,多硬才是桌子的本质呢?我们能感觉得到它的耐压,但是我们所获得的感觉却取决了我们对桌子施加的压力,也取决于我们用身体的哪一部分去压它。通过不同大小的压力,以及身体的不同部分就能得到多种不同程度、不同感觉的坚硬。我们也无法认为这些就是桌子确切的性质,它们或许只是某种性质的标志而已。
其他的像听觉、嗅觉、味觉等等也同理。都会在“感受到的”跟“真实存在的”之间产生不可化解的冲突。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矛盾呢?有三个原因:
1、物质是具有“体”跟“相”两个内容的,“体”即物质的本体、本质、实在,是真实存在的东西,“相”即表象、现象,即我们通过感官感觉到的东西。两者我们默认是存在着某种映射关系的,即物体的“相”反映了“体”。
2、我们缺乏一种把握事物“体”的能力,而只能通过感官间接地来感知到“相”,从而认识这个世界。比如像刚刚说的桌子、椅子也好,音乐也好,颜色也一样。我们永远都无法认识到真正的桌子、椅子、声音、颜色。我们能认识到的,只是这些“真实存在的”事物刺激我们的感官而产生的一系列感觉而已。而且感觉的传导需要介质(如空气),需要中间的传输过程,那么在这传输的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某些变化,导致感觉产生了变形,无法再对本质进行完整、忠实地反映,这我们也是不得而知的。
3、感官的构造决定了这个世界的表现形式。比如颜色的本质只是我们的三种视锥细胞对电磁波的响应,转换成冲动后传递到大脑枕叶而产生的一种经验而已。声音的本质也只是毛细胞把声波转成生物电信号通过神经传递到听觉中枢加工而产生的感觉。这个世界既没有声音也没有颜色,两者都只是波而已。感官结构决定了世界以如何的方式呈现,所以不同生物的感受到的世界都是不同的。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我们所认知到的现实,只是被我们的感觉器官局限后所呈现出来的感官的世界而已。甚至我们可以把脑洞再开大一点,石头是会说话的,水是有感情的,只不过因为我们缺少了对应的感觉器官,所以无法感觉到它们而已。动物界便存在着某些超过人类感官极限的能力:
比如北极熊能闻到好几公里外雌性的气味,蝙蝠可以听到超过10万Hz的声音,金鱼不仅可以看到红绿蓝,甚至还可以看到紫外线,不过它的世界是扭曲的。这便可以说明,在日常的生活中:
我们的身边便围绕着一堆我们看不到,听不到、闻不到等无法感觉到的事物。它们经年累月地在我们身边经过、游荡,而我们对此一无所知。
在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可信度较高的结论了:即现实中存在着两个世界,“感觉到的世界”跟“真实存在的世界”,前者我们叫它现象世界(或感官世界),后者叫做本体世界(或物理世界)。
这样,关于前文中桌子的结论便也显然可见了,如果真的有一张“真实存在”的桌子,它不可能是我们凭借视觉、触觉和听觉所直接经验到的那一张桌子,或者说是我们直接认知到的。它只能是我们从现象世界直接认知到的东西中得出的一种推论。至于在本体世界中它是什么样的形态,我们不得而知。
最后用叔本华的一个观点来总结:
世界是我的表象,这是一个真理,是对于任何一个生活着和认识着的生物都有效的真理。不过只有人类能够将它纳入反省的,抽象的意识罢了。并且,要是有人真的这样做了,他就出现了哲学的思考。于是,他就会清楚而确切地明白,他不认识什么太阳,什么地球,而永远只是眼睛看到太阳,手感触着地球,就会明白围绕着他的这个世界只是作为表象而存在。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