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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XZP202302090005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80
万元,招标人为泰州城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金额1680万元。
(2)建设内容:围绕数据生产、管理、使用全生命周期流程,统筹建设泰州市公共数据统一供给体
系,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协同共治,全方位提升数据流通效率与数据供给质量,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
设数据目录,强化多跨协同、市县联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全量全要素归集,推动数据全生命周期闭环
治理和质量监控;提高数据和平台的运营运维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数据流转,盘活数据资产,切
实驱动提升数字化治理效能。
(3)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近3年内(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包括技
术服务人员分工安排),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b.联合体投标须约定一方为联合体主体参加投标活动。由联合体各方各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联
合体主体的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c.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该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
d.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
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e.联合体投标的商务部分、技术、项目案例、服务能力等,只需联合体中
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10 09:00到2023-02-16 17:3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1 09: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3-01 09:00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